日前,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了《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11條規定: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的護理時間;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人,每年至少可享15天護老假,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實施。
數據顯示:湖北省于1998年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16年底,該省60周歲以上老年人1072萬,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已達到18.22%,與全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16.7%相比,高出1.52個百分點。因此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嚴峻挑戰迫在眉睫,而完善老齡政策制度是關鍵。
修訂草案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鼓勵用人單位為贍養人探望老年人、帶父母旅游或者照顧失能及住院老人提供休假便利。修訂草案還特意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護理照料,并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在社會保障與社會優待方面,修訂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應逐步將老年人常用藥品和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并逐步將老年人重特大疾病、慢性病納入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范圍,合理確定保障水平,減輕老年人的醫療費用負擔。此外,縣級以上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老年人或老年人與子女共同居住的家庭,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優先安排。
記者注意到,修訂草案新增了老年宜居環境章節,修訂草案規定,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ㄐ。﹨^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的,應當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新建、改建和擴建居住區等,應優先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服務設施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修訂草案還規定,要鼓勵發展老年人緊急呼叫產品與服務,引導、支持信息無障礙改造,提升互聯網網站等通信設施服務老年群體的能力和水平,鼓勵高等院校向老年人開放網絡課程和注冊旁聽課程,供老年人免費學習。